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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就業導向課程專班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專班作業要點)規定及各校所提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就業導向課程專班申請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即依110學年度第2學期核定補助經費掣據請款,執行期程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另請修正「核定版」計畫書(含經費概算表),於111年3月1日前上網提交核定版計畫書電子檔(提交網址:https://driveuploader.com/upload/0e8YvvcSM8/),並將核定版計畫書紙本、本次核定專班之「總體課程計畫調整檢核表」、「實習計畫書」各1份寄送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50075彰化縣彰化市工校街1號)彙辦。
三、本次核定辦理之學校,請審慎編列經費概算表,並加強審核各經費項目及額度,應符合本專班作業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相關規定,並應依本專班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辦理結報作業(私立學校如有餘款全數繳回;國立學校如執行率未達85%,餘額全數繳回)。
四、檢附「110學年度第2學期就業導向課程專班核定及補助經費一覽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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